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分手后,能否要回恋爱时为女方购买的物品?

时间:2025-02-22|栏目:龙港刑事律师|
男女双方在恋爱期间,为了表达一方对另一方的爱慕之情,会给对方购买礼物,送一些有纪念意义的物品,甚至送较大数额的钱等等。情侣分手后能否要回,要视情况而定:一、作为恋人,一些纪念性东西,一般是归还的。因分手后,情感性东西,是应该还给物主的。比如男生把家传宝贝赠送女孩,但分手后实际上,是女生放弃这东西的持有权,因为,家传宝物,本就是男生家中,留给未来儿媳的,女生与男生分手,应该归还男生的宝物。如果女生不还,起诉后,女生还是要还的。因为,虽是赠送,受赠人是男生妻子,女生分手,实际上是不接受男生所赠。二、一般意义上的东西,包括价值较大的东西,女生分手后不还,男生是要不回来的。因为,所有权的改变,是受法律保护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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你好,你们可以协商解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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看你是赠与还是以结婚为目的为她购买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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